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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其是对“同”的治疗。
上个世纪初到七十年代,当时,几乎所有人都认为“同”是病。
而为了为“治愈”这种“病”,各种方法层出不穷,几乎都是欧美人开发出来的。
在这些“玩法”里面,“十万伏特”的电击只是入门级。
还有“高玩移植”、“额叶切除手术”以及升级版的“冰锥术”(就是用“冰锥”,通过眼窝底部插入大脑,左右滑动,摧毁部分脑组织。)
还有“化学阉割”,“厌恶疗法”等等。
尤其是厌恶疗法,听着好像一般般,但具体的操作,极度变态、惨无人道,又可笑之至。
比如,澳洲医生会给伱注射吗啡,让你感到恶心,此时向你展示“同”的照片,在你面前大声夸赞这种行为,同时不忘电击你。
美国医生则会给放一些同性题材的颜色片子,非常嗨的那种,但是,在你快要到巅峰时,用十万伏特的电击来惩罚你。
此外,还有各种各样的惩罚方法。
重复次数多了,你就不敢想了,甚至会出于恐惧,违心说自己已经“恢复了正常”,“已经变成了异性恋”。只求不要再受折磨了。
对“同”的歧视,欧美人才是罪魁祸首。在以前,欧美人对这些“异端”恨之入骨,一旦发现,恨不得置之于死地。最近几十年才稍微好一些。
相反,在中国古代,对于这种事是很宽容的。“龙阳之好”自古就有之,可能有些人会私底下唾弃,但是也没有到喊打喊杀的地步。
龙阳君本是魏安王的男宠,靠“姿色”而封为“龙阳君”,地位尊崇。即便在魏安王死后,龙阳君的地位仍然稳固,被新君所倚重。
当然,龙阳君虽然是靠“姿色”上位,但是他本身的个人能力也是极强的,当时是魏国数一数二的剑术高手,对政治也有极高的敏感性,常常代表魏国出使他国,完美地完成任务。
“龙阳之好”、“断袖之癖”、“分桃之情”,在中国古代,根本就不是个事,甚至在一些朝代,好“男风”成为一种潮流与时尚。
一些权贵、读书人,会争相豢养书童,专挑那些眉清目秀的小厮,以此为风流雅事。谁要是没个好看的书童,都不好意思出门。
中国对什么苛刻?对女人。尤其是明清之后,女人裹小脚、三从四德、各种妇道,发展到了极致。
但是欧美人对“同”,则是各种苛刻与歧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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