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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老头道:“我看你小子看这人的眼神不一般,莫不是认识?”
专诸摇了摇头道:“不认识。”
他见过的人确实多,其中不乏身份高贵之辈,但叶孤城是万万没有见过的。
这样的人,看一眼就不会忘记。
邹老头道:“那你认识什么?”
专诸皱了一下眉头道:“他的手。”
邹老头奇道:“手?”
并不是很懂专诸的意思。
专诸道:“那是刺客的手。”
邹老头悚然。
不是游侠儿,不是名士,而是刺客。
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;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
走老头的眉头皱得死紧,他想不应该啊!?豪侠虽然在史书留名,但所谓的刺客终究是贱业,像专诸这样原本只是侠客后来因为行刺而成名的人不一样,真正的刺客从小就活在阴暗之处,日日与武器鲜血为伴,更有甚者还会将自己的五官给削了,仅仅以布巾遮面,就为了在死后不让人看出身份。
这样的人虽然武功盖世,又有忠诚之心,但看气度,绝对不及刚才那人,而且就算是以他的功力,其实都不太能看出那人的面相,只知道极贵,但是未来如何却不能多说,如果他真的妄图看清对方的造化,说不定真的会死。
这样的人,只会是人中的贵族,说他是刺客,绝对无法相信。
专诸也不觉得那人是刺客,但是在这样的时代,除非是刺客,又有谁会日日与刀剑为伍?就算是他,那也仅仅是豪侠,手上的茧子是绝对没有对方厚的。
而且他的茧子,是因为剔骨刀而生成的,但是对方,那绝对是只会握住凶器的手。
士人武士习剑,不为杀人,后者为自保,前者为风雅,秦人好剑,那也不可能日日操练。
专诸想,刚才走的那人,究竟是哪一种?
他想不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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