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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,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,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,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。
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,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。
朗月:夭寿啦,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!
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,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,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,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,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。
没有异常,白云城主的宅邸中,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?
但那看他的眼神,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。
或许是他的错觉,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,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。
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,因为他实在想不到,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。
朗月:瞪得就是你,小蹄子!
陆.小蹄子.凤:???
其实他真的很无辜。
南王府灯火通明,已是晚上。
南王抬头,双手背在身后,器宇轩昂,他道:“事情办得怎么样了。”
笑眯眯的年轻人道:“已经办好了。”
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,他的皮肤很白,头发很黑,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,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。
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,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,这世道,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,就越恐怖,如果一个人很凶恶,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,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,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。
年轻人有震惊名号,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,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,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,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,被人称为夺命镖。
手指短一截,武器就要长一劫,他用链子镖,尖头可伤人,把胸膛剖开,露出一颗红彤彤,带着温热的心脏。
链条用来绞脖颈,下手轻一点,便柔软如绳索,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,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,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,身体软绵绵地倒下,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,死状惨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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