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一章:庄美人(新书期最后一周,求推荐票上榜!)(第3 / 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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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叫老鹰,你主人是不是叫庄慧?”牧风继续试探的问道。
“你说庄小妞……”
牧风摸了一下额头,能把鸟儿养成这样的,这主人得有多不着调?
牧风伸手过去,将它抓起来放到自己的手背上。
“嗨,小东西,你叫什么名字?”牧风也乐了,一只鸟儿,还能咋的?
“美人儿,美人儿,庄美人儿……”这鸟儿居然张嘴说话了,吓了牧风一跳,虽然说妖怪传说在银河里流传了很久,但是谁都没见过。
“憋死美人儿了!”
牧风脸色发窘,他看清楚了,这是一只鹦鹉,淡绿色的翅膀,头顶上一撮黄.色的毛儿,得有自己拳头那么大,一对绿豆大的眼珠子滴溜溜乱转,扑腾一声,飞到了牧风跟前的行军凳子上。
“导引术”中正平和,激发人类潜力,找到气感,修炼出真气,从此踏上武道,亦或者觉醒超能力,一样可以成为强者。
牧风自己以前也是“导引术”拥趸,但是修炼十多年了,基本上没看到多大的变化,要不是重伤被人诬陷入狱,恐怕自己一辈子就这么平庸的过去了。
或许,他应该感谢那个死去的杜宇,要不是他,自己或许平庸一辈子了,哪有现在这般精彩的生活。
一切都无法回头了。
“啾啾……”
“你叫庄美人?”牧风试探的问了一句。
迷雾森林内鸟类比较少,这么浓的雾,让鸟儿怎么生存?
“是呀,是呀,小子,你叫什么名字?”
窝草!
真成精了,牧风真是还没见过这么聪明的鸟儿。
什么东西?
牧风眉头一皱,他扭头一看,看到一只头顶一撮小黄毛的鸟头从帐篷底的缝隙里往里钻,看上去还很着急吃力的模样。
大半夜的,怎么会有一只鸟儿钻自己帐篷?
看它那眼神模样,好像还认识自己似的。
这鸟儿成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