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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耕的时节,家家户户无论大人孩子,都要下地干活儿。
女人们行走在田垄地头给男人送茶送饭,男人们挥动着锄头将汗水洒落,滋养这一方养家糊口的土地。
三十亩梯田加上十亩良田的耕种工作实在太繁重,仅凭着沈家这几口人根本忙不过来。无奈之下,沈家首次将村里的闲汉十几人也都一并雇佣了。
沈康第一次下田耕地,好好的文雅少年,不过半日就变成了活脱脱的泥腿子,黄昏回家,手脚酸疼的连炕都上不去,还得沈昌推着他,才勉强瘫倒在炕上。
到了第三日,刘术与沈宁沈王氏来田上送饭。
沈康强撑着自己酸疼的要折断的腰,依然忙碌于田间地头。刘术远远地看着烈日下的少年,暗自咬唇,心里骂了一声倒霉。
抬手将菜篮放到地上,三下五除二挽起裤腿子,脱下鞋袜,踩进了湿软的泥土。
沈宁喊道:“刘小哥,这哪是你能做的活儿,快回来!”
刘术咬着牙,强行让自己适应这种湿濡肮脏的厌恶感,头也不回的道:“倒了八辈子霉!”
然后一边笨拙的往前走,一边闭着眼睛,拼死了似的,没好气的喊道:“二郎!三郎!教某插秧!”
沈康一手扶着小腰,清晰的感觉到骨头与骨头之间酸涩的摩擦感,豆大的汗珠啪嗒一声滴在地上,抬眼看向刘术,道:“多谢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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