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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封府美食探案录 第106节(第2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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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非……

“除非恰逢天下大赦,”涂爻伸出两根手指,“或死者确实罪大恶极,凶手为图自保或救他人,不得已为之,并有足够的保人。”

后一条的要求太过苛刻,非但要陛下亲自许可,一般凶手也很难找到足够的证人和保人。

说白了,杀王河的凶手和帮凶如果能自首,照现在的民意来看,至少能减刑。

但除非动手的是父母,不然肯定还要坐牢。

在外人看来,甚至有些冷酷。

当然,他没有错。

非但没错,简直完美极了。

但恰恰因为办事太过完美,反而不像个活人了。

而现在,谢钰竟开始主动询问处置方式,就证明他的关注点已经从单纯的为朝廷办事,维护律法威严,扩大到关乎百姓。

所以从他们的立场来看,大家都死咬着不放才是最好的结局:

混账败类死了,谁也不用受罚,皆大欢喜。

另一边,案子陷入僵局,马冰暂时也没有什么事,就回药园整理药材。

中间王衡过来喊她搓药丸,顺便问起案子,听了也是摇头,“统共就那么几根骨头,难为你们查到现在。”

药丸要先熬药膏子,待稍稍放凉却又没彻底凝固时搓成小圆球,然后以裁剪好的油纸或蜡丸包裹好备用。

看似只是一点变动,实则区别很大,足有从执行者到执政者的区别那么大。

证明这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,长辈们眼中的孩子,确实已经准备好蜕变成大人了。

涂爻反问他,“律法中如何写的?”

谢钰对大禄律法早已烂熟于心,当即不假思索道:“父母杀子,徒八年,或流五百里,若有情由或年过六旬者,罪减一等;情节恶劣者,两罚并举。余者,杀人偿命,与生人无异,若有情由,可酌情减刑。”

若单纯按照律法来判定,只要杀了人,不管什么原因,都不可能无罪赦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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