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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朱大友丢掉手中那笨重的大刀和盾牌,拿着这还带着烤蓝色燧发枪,当时就爱上了她,爱得爱不释手。
当初,整顿了自己一千的兄弟,在复辽军派来的教官指导下,在兄弟们惴惴不安的眼光里,朱大勇毫无惧色的装配了定装的火药,塞进去那特有的子弹,然后对着500步的靶子,勾动了扳机,当时朱大友只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狠狠地撞了一下,眼前冒出一股淡淡的白烟,然后500步的木头把子轰然碎裂,这样朱大勇欢呼不已。因为他发现了一个新世界,那就是自己的手下一千兄弟,没必要这样没日没夜刻苦训练肉搏厮杀,而只要掌握了装填弹药的速度和要领,那么他们就已经是一个合格战士了。
这样朱大友深深的感觉到,先进的武器,带给军队的就是这样跨越式的进步,这让他感觉离着自己的梦想更进一步。
遵化之战,他没有表现的机会,这次奔赴辽东,朱大友坚信,战机一定会来的。
一路东行,朱大友更是过足了放枪的瘾,对火枪的性能更是掌握的烂熟,正所谓有什么样的官就有什么样的兵,朱大友的刻苦带动了全队练兵的热潮,现在,他已经可以自信的向上级宣布,自己和自己的千人队,面对清兵,绝对可以在四呼吸间就能完成装药到发射的整个步奏,不比复辽军差半点。
这样的成绩当然也得到了上峰的重视与嘉奖,为此上峰还特意在全军表扬了朱大友的千人队,并且还给他们加了餐,那金黄色的兔子腿可劲造,羡慕的那些啃着兔子其他地方的家伙眼睛都是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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