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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七十五章 开始总攻 (第1/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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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
很快。远处亮起了红点,这时候,我们也和毕须博须带领的大部队拉远了距离。

好再毕须博须这家伙胆子太小,不想冒险追击,不然它率领沉沦魔死咬着我们不放的话,也能给我们造成不少的麻烦。

所以,当一队队沉沦魔狩猎队伍赶回来的时候,我们正好从它们之间的缝隙之中,轻松的穿了出去,斩杀掉几十个穷追不舍的沉沦魔以后,就消失在了暴躁如雷却又无可奈何的毕须博须的视线之中。

等我们找到合适的地方驻营,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,云层上面隐约传来滚滚的雷鸣声,看样子,今夜的天气,会比昨夜还要恶劣上几分。

天气的恶劣,让我们升起了一丝燃眉之急,但却丝毫影响不了现在的爽快之情。十三个冒险者,面对数千沉沦魔,还能够屹立不败,甚至稍稍压制。那种战斗场面,说白了,就像割草游戏一样,当然技术性肯定要强上很多。

“这一仗打的爽呀。”

里肯拿出不怎么常喝的酒,灌了一口,呼着酒气大声说道。

不怎么常喝,不是因为里肯不喜欢喝酒,只是因为他是冒险队长,有着指挥队员的权利的同时,也必须承担责任,队伍里任何人都能喝醉,惟独他不能。

所以,里肯最后才将酒壶扔到角落里,只是如今实在是高兴,才拿出来喝上一口。

其他人围着篝火,各自手里都握着一瓶生命药水,虽然爽快,但是这场战斗绝对不轻松,超过半数的人生命值都掉到了二分之一左右,用我的话来说,这已经相当于亮起了黄色警报。

亚马逊和刺客,还有两个巫师,受到的伤害要小一些,但也受到了不少的攻击,毕竟是面对数千沉沦魔呀,动作再怎么灵敏,保护再怎么周全。也难免会挨上一些乱刀。

如果这场战斗继续打下去,就算那些狩猎队伍没有回来,我们的体力也肯定不能支撑到将这数千沉沦魔全部杀光。

当然,想要杀毕须博须也无需一定要将它周围的沉沦魔全杀光,就如同刺客要取敌方将领的首级,难道要先将对方手下数十万士兵全都杀光才行?这是一样的道理。

我看了看发话的里肯,他身上挨了不少小片刀,魁梧的铠甲上血迹斑斑,却不愿意像其他人一样,先喝上一瓶治疗药水,以加速伤口的愈合,而是宛如那些狗血诗人一般,对着篝火夜色,摇头晃脑的独自小酌着。

可惜,现在不是夏天,不然草原上的晴朗夜空,抬起头,那种仿佛能让人灵魂出窍一般的广阔美丽的星河,或许还真能让里肯诗兴大发,给他的肯德基队伍唱上一首不怎么让人期待的诗歌什么的。

作为一名圣骑士,同时也是队长。其实这场战斗,最辛苦的不是其他人,就是他,简单点来说,他不但必须要像其他人一样,战斗,配合,还必须拥有相当的视野,能操纵整个大局,敌人有什么动静,队伍什么时候进,什么时候退,往哪个方向进退,进退的时候,遇到特殊情况或者突发状况的时候,又该用什么光环最合适,等等之类的。

这些都能做到的,才能算得上是一名出色的队长和圣骑士,实力还是其次,而如果实力也达到了相当的高度,甚至整个队伍第一,那么由这样一个圣骑士率领的队伍,绝对能成为数一数二的顶尖冒险者小队。

可以说,如果一个冒险小队的队长是圣骑士,那么这个队伍的总体实力,是平庸冒险小队,还是顶级冒险小队,完全就可以从身为队长的圣骑士身上观察出来。

这一点,里肯做的很好。好的让我钦佩和羡慕,这些的一切,都是我,甚至是卡洛斯他们,我们这些独行侠,所严重缺乏的东西。

当然,也不是说其他非圣骑士作为队长的冒险队伍就如何,比如说巫师汉斯率领的汉巴格小队,就丝毫不逊色于里肯的肯德基小队,刚刚那场战斗中,除了表现出强大的实力以外,汉斯没有展现出自己的领导才能,也是因为默认了里肯这个暂时队长,不然,一个队伍存在两个队长,那可是相当要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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