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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运顺势笑道:“你都这么说了,我定要选一件,不然就浪费店家的一片真心。”
两人客气一笑,方运把奴奴放到肩上,低头在大方盒中翻找东西,一件一件拿起看,偶尔还会问店家价格,甚至讨价还价,并且选了一件有收藏价值的小石雕,和正常买东西毫无区别。
在摸了十几件后,方运碰到一块兽皮,就要放到一边。
与此同时,奴奴的小爪子用力按他的肩膀。
方运立刻拿过兽皮仔细观察,这兽皮呈纯粹的黑色,极为厚实,足有一寸厚,与其说是皮不如说是垫子。
兽皮的皮毛很短,不到半寸高,不扎手,摸起来很舒服。这毛皮明明很古老,却又显得很新,上面有三滴干枯的血迹,本应该发黑,却红得鲜艳,让人有时代错乱的怪异感,很像是仿造的。
方运虽然鉴藏经验不多,但速读过许多杂书,对妖蛮两族的兽类非常了解,已知的妖兽不可能有这种皮毛。
这兽皮只有巴掌大小,成为唯一的缺陷,兽皮必须要大一些才有用,巴掌大的兽皮只能当抹布,很难以利用,又难以确认来历,收藏价值大打折扣。
方运不想有任何意外发生,之前又做足了准备,拿起这皮就问:“店家,这兽皮多少钱?”
那店家没有丝毫怀疑,伸出手,五指分开。
“哦?五两?”
那店家立刻道:“公子说笑了,是五百两。”
“好,这东西是我的了!玉环姐,给他钱!”方运立刻抓住兽皮。
那店家一看就意识到方运淘到好东西,实际价值一定远超五百两,脸上浮现肉痛之色,犹豫片刻,道:“五百两就五百!日后公子若是发达了,别忘了多来我们的小店。这是我们店铺的名刺。”说着递过一张磨得很薄的竹片。
方运暗暗松了口气,这种时候要是再讨价还价就太蠢了,一口气答应并付钱,按照律法来说这东西就已经属于自己,万一讨价还价过程出了意外,对方提价或待价而沽,那反而会坏事。
“既然店家有我喜欢的宝贝,我自然要常去。”方运学着店家称其为宝贝。笑着接过名刺竹片,仔细一看,名刺其实就是名片,从汉代时候就开始盛行,所谓的“拜谒”“拜帖”其实和名刺差不多。不过读书人大都亲笔写拜帖表示郑重,而商家则喜欢批量制造不容易坏的竹片名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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